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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争做道德模范,喜迎十七大,关注2008”红色经典歌曲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10-18 12:00 点击量:
关于举行“争做道德模范,喜迎十七大,关注2008”红色经典歌曲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更进一步落实胡锦涛书记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积极推进我校和谐校园建设,构建我校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激发学生的春青色彩和民族自信心以及自豪感,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以“争做道德模范,喜迎十七大,关注2008”为主题的红色经典歌曲大合唱比赛。请各团总支认真组织,积极准备。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形式
以区队为单位, 在备选曲目中选择一首合唱曲目,另自选一首积极健康的合唱歌曲。活动在东院举行,由侦查学生大队团总支承办。
二、参赛名额分配及方阵人数:
侦查大队团总支、治安大队团总支、计算机系团总支、公管系团总支、法二团总支各派2个新生方阵,另去年大合唱比赛获第一名的老生区队,共计11个方阵参赛。方阵人数规定为80—120人。
三、比赛评分标准(十分制)
1、参赛曲目必须是合唱曲(二声部以上),每区队共两首;(2分)
2、歌曲内容要求符合比赛主题,健康向上;(2分)
3、音准、节奏准确,咬字清楚;(2分)
4、声音统一和谐,配伴奏;(2分)
5、能准确表达歌曲的情感;(1分)
6、服装统一、精神面貌好。(1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设最佳组织奖二个,最佳指挥奖1个。
五、比赛地点:东院警体馆。
六、比赛时间: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再通知。
共青团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
附:备选曲目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合唱比赛规定曲目
1、人民警察之歌 2、回延安 3、校 歌
4、歌唱祖国 5、毕业歌 6、旗正飘飘
7、满江红 8、黄河颂 9、游击队歌
10、九一八小调 11、解放区的天
12、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13、长城谣
14、义勇军进行曲 15、我的中国心
16、马铃儿响来玉鸟儿唱 17、军营歌谣
18、延安颂 19、月儿弯弯照九州
20、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21、拥军花鼓
22、红星叫我去战斗 23、洪湖水浪打浪
24、五月的鲜花 25、保卫黄河 26、红梅赞
27、我的祖国 28、长征组歌 29、怀念战友
30、地道战 31、在太行山上 32、黄河黄
33、在希望的田野上 34、亚洲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