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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院2011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团委 发布时间:2011-02-21 12:00 点击量:
关于启动我院2011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
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8]7号)和我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调动全院学生开展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倡导以启发探索和创新性实验为核心的研究性学习,经研究,决定启动我院2011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我院全日制本专学生均可申报(毕业生不参加)。
二、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院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跨学科、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申请者可以个人申请,也可以团队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成员有明确分工。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学院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
3、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系部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
4、项目完成期限:1-2年。
三、申报立项程序
1、申请人填写《湖南警察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后,于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大队工作小组。
2、工作小组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按学校分配的项目申报数额推荐上报,3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和《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管理办公室(设校团委)。
3、3月25日前,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校级项目报学院审批。获批项目由管理办公室通知项目申请人。
4、4月初,学校公布本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项目评审结果,并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四、申报数额
学院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各大队申报数额最低为2个。
五、经费资助
学校今年拟计划立项项目数额不限,对每个一般项目资助1000元。
六、其他
1、各单位应广泛宣传发动,并提供保证项目开展所必需的软、硬件条件,建立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
2、各单位报送管理办公室的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的实施及管理按照《湖南警察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1:湖南警察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湖南警察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二月二 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