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文件
关于举办 “唱响中国梦”合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11-10 12:00 点击量:
各学生大队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及学院“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方案的要求,为推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及具有警营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展示我院青年学生团结奋进、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拟于11—12月组织“唱响中国梦”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10日-12月4日:各大队组建参赛队伍并组织日常训练。
12月4日下午:进行决赛。
二、活动要求
(一)每个大队选派1-2个方队参加比赛。每个参赛方队为60-100人,可以打破区队建制,自由组合方阵。
(二)参赛歌曲必须是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颂扬青春、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和优秀警察事迹的歌曲作品。
(三)表演形式可以根据曲目加入伴奏、动作,队形,也可以自配乐器。
(四)各大队于11月30日前将参赛曲目报送至院团委。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三等奖3名:奖金400元;最佳组织奖一名:奖金500元
另设最佳指挥二名,颁发证书。
四、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采取评委评分作为评判标准,采用100分制,按评委对每支方队的评分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值,最后按得分高低评选一、二、三等奖。
序号 |
项目(100分) |
标准 |
1 |
进退场秩序 和参与人数(10分) |
参赛队伍进退场秩序井然;表演方阵动作整齐。 |
2 |
歌曲的演唱 (60分) |
1、音准、节奏把握准确; 2、音色饱满、优美; 3、声部层次分明; 4、演唱富有感染力 |
3 |
歌曲选择及表演形式 (10分 ) |
歌曲选择恰当,演唱形式多样、有创意 |
4 |
指 挥 (10分) |
合唱方阵指挥节奏感好,动作优美,处理技巧得当、现场表现力强 |
5 |
精神面貌 (10分) |
服装规范统一,参赛积极性高,整体精神面貌好 |
注:计算分数时,各位评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是学院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一个重要活动,学院各级团组织及学生分会要认真布置,组织团支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二)精心组织。学院各级团组织及学生分会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筹备大队初赛,选拔参赛队伍,加强对参赛队伍的训练,以高质量、高水平的方队参加比赛,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学工处 院团委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