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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作者:院团委 发布时间:2012-10-15 12:00 点击量:
湖南警察学院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团省委对高校考核的要求,我院将在2012年10月—2012年12月举办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具体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迎接党的十八胜利召开,进一步丰富我院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打造具有警营特色的和谐校园,展现我院青年学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以“传承雷锋精神、感恩为先;与信仰对话、喜迎十八大” 为主题。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充分展现我院青年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体现时代特征、警营特色。
三、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警察学院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工作组委会:
主 任:罗国文
副主任:林少菊
委 员:罗国文 林少菊 刘劲青 刘会中 谢 军 戴 宁 刘佑生 李先波 李 钢 陈庆祥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戴 宁
副主任:高 军
成 员:史伟奇 蔡炎斌 刘武阳 莫明琪 胡晓光 皮华英 唐龙新 刘尧富 黄润恒 高 林 石 政 杨崇建 来国清 杨 菁 李 胜 傅碧超 雷惠雄 伍玉功 黄亦飞 陈 忻 钟广慧 赵 薇 邱薇纶 曾 婕 张子闰
四、活动内容
1、开幕式。10月25日下午2:30在警体馆组织“颂歌献给党、喜迎十八大”合唱比赛暨湖南警察学院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2、艺术作品征集、评选、展览。10—11月在全院师生中分类组织书法、绘画、摄影摄像、手工艺作品等艺术作品征集、评比活动,选拔优秀作品,分两批于今年11月20日-12月30日、2013年3月-5月在图书馆进行展览。
3、开展警院首届“六星” 评选、评比活动。10-12月集中在学生中组织“自强之星、道德模范之星、学习之星、警体技能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含主持、歌唱、器乐、相声、小品、音乐剧、歌舞剧、话剧等)”评选、评比等系列活动。挖掘、树立学生中的榜样,并通过校报、校园网络、广播、板报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全体学生学习。
4、组织社团活动月系列活动。将11月定为学生社团活动月,充分发挥社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采取“项目招标、重点扶持”的办法,组织社团开展10个左右的精品活动。力争校园内“天天有欢歌笑语、周周有精彩活动”。举办“伙食文化节”,评选出校园特色菜式,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
5、组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团组织将围绕孙建国书记提出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和“争创一流的学校,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培养一流的学生”的要求,以国庆、元旦等重大节庆日、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广泛开展“传承雷锋精神、感恩为先,与信仰对话、喜迎十八大”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广大青年团员的民族自豪感。一是邀请心灵之星残疾人文化艺术团来我院巡演,对学生进行励志教育。二是组织“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千场校园报告会”活动,请省委讲师团、团省委、学院领导对学生进行4-5场信仰教育。三是邀请湖南省2012年度“自强之星”巡回演讲报告团来我院作专题报告。四是开展“人生理想”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人生理想征文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五是按照《湖南警察学院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在学生中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诚信和公德教育活动,倡导“三心教育” (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引领广大学生争做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爱岗敬业的校园道德模范。六是深入开展“微益中国”项目推广工作,按照团省委的要求开展“每日乐捐”、“每周乐捐”、“每月乐捐”等活动,组织动员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微公益捐赠活动。
6、组织微博论坛。微博是目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的一个重要阵地。按照团省委的要求,将在全院推广微博,开通团委—总支—支部微博体系和团内信息平台,力争较多学生实名加入,开辟“微益中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我的大学”、“警院之星”、“成长感悟”等十余个特色论坛,培养一批优秀版主,增强微博的宣传导向,占领微博阵地,利用微博平台构建我院共青团组织新的组织建设模式、新的组织动员方式和新的工作活动载体,力争把微博建设成我院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特色项目。
7、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根据上学期期末学工处、团委的安排,对各大队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检查、评比,对优秀项目、优秀团队、优秀作品进行评选、表彰及上报。在校报开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专栏。部署寒假及下年度“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8、2013年元旦文艺晚会暨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丰富校园文化,活跃学习氛围,给同学们一个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12月下旬团委将举办2013年元旦文艺晚会暨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
五、活动组织及参赛要求
(一)师生艺术作品报送要求
1、各团总支按照活动要求的时间将参赛艺术作品送到院团委办公室,艺术作品所有作品均要求用背板装裱好,同时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团总支、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或寸)、创作时间,作品信息应写在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给作者。
2、各团总支选送学校参赛的艺术作品的数量,每一项均不得少于各团总支团支部数。
3、教职工的作品由教工团总支组织。
(二)节目报送要求
1、合唱比赛:10月17日前每个团总支推选两个方阵参加比赛。
2、艺术作品征集、评选、展览的报送要求请见相关方案。
3、警院首届“六星”评选、评比活动的报送要求请见相关方案。
4、“人生理想”主题征文比赛:每个团总支按所辖团支部数推选文章参加比赛。
5、元旦晚会:每个团总支推选3个节目参加筛选,要求每个节目形式不同,单个节目演出人员不得少于5人。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时间
(一)艺术作品送交时间
师生的艺术作品作品请于10月31日前以团总支为单位上交院团委。
(二)征文送交时间
征文送交时间为12月20日。
(三)元旦(申本)晚会节目审查时间
第一次节目审查时间为11月16日(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第二次节目审查时间为11月30日(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第三次节目审查时间为12月14日(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第一次节目彩排时间为12月21日(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第二次节目彩排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四)合唱比赛节目报送和抽签时间为比赛举行前一周。
七、具体活动安排
(一)“颂歌献给党、喜迎十八大”合唱比赛暨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时间:10月25日下午2:30
地点:警体馆(具体方案由团委另行下发)
(二)师生优秀艺术作品展
时间:11月5日—12月30日
地点:图书馆展厅(具体方案由团委另行下发)
(三)警院首届“六星”评选、评比活动
时间:10月上旬—12月上旬
地点:另定(具体方案由团委另行下发)
(四)社团活动月系列活动
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地点:另定(具体方案由团委另行下发)
(五)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1、心灵之星残疾人艺术团巡演
时间:9月18日晚7:00
地点:警体馆
2、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 千场校园报告会
时间:10月—12月
地点:另定(具体方案由团委另行下发)
3、团省委“自强之星”巡回演讲报告团做专题报告会
时间:11月
地点:警体馆
4、“人生理想”主题征文活动
时间:9月—12月(具体方案由团委另行下发)
5、廉洁文化进校园、诚信和公德教育活动
时间:9月20日—10月31日
6、“微益中国”捐赠活动(具体方案由团委另行下发)
时间:9月下旬—11月30日
(六)组织微博论坛
时间: 9月上旬—11月30日(具体方案由团委另行下发)
(七)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
时间:9月1日—10月20日
(八)元旦晚会暨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
时间:12月底
地点:警体馆(具体方案由团委另行下发)
八、奖项及评奖要求
(一)本届艺术节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以团总支为单位,共设2个,奖金各800元。
2、艺术表演类节目奖:合唱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最佳组织奖一名,最佳指挥一名,最佳表演奖一名;文艺晚会设优秀节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
3、艺术作品类奖:(会徽、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手工艺品、摄影等),设一、二、三等奖。
4、征文:设一、二、三等奖。
5、指导教师奖若干。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1、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团总支,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团总支艺术节实施方案等书面材料,能按时按要求上交作品或参加及组织开展规定的活动,同时所送节目和作品取得优良成绩。
2、获指导教师奖的为艺术表演节目一等奖和艺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或组织者。
九、各部门职责
1、院团委:负责本次文化艺术节工作的总协调;负责制定文化艺术节总方案及各项具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活动、评比、比赛编排等工作;负责场地安排,奖品、器材等物质准备。
2、学工处:配合院团委组织实施各项活动、评比、比赛;组织并督促有关大队、区队按照方案的要求参加各项活动、评比、比赛;负责全院性大型活动中学生观众的组织和座位安排。
3、后勤处:为各项活动、评比、比赛提供后勤保障,为大型活动提供花卉摆放。
4、现代教育中心:负责艺术节相关活动的摄像,并对相关资料进行编辑和存档。
5、宣传处:负责艺术节相关活动的照相和宣传报道。
6、信息化处:负责为艺术节相关活动提供音响,负责对微博的监管及加强网络舆论导向。
7、保卫处:负责大型活动时的交通指挥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活动现场秩序维护。
8、各学生大队:组织本大队、区队学生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评比、比赛。
十、工作要求
1、学院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文化艺术节的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保障本次文化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
2、院团委在各项活动开展前应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
3、院团委及各团总支务必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各项活动,并为参与活动的个人和团体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支持。
4、艺术节期间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