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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工作方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0-13 12:00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加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拟于2015年11 -12月举办我院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各项活动应围绕主题,充分展现我院青年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的情感,展示我院具有警营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当代大学生高雅健康、积极向上的审美追求和精神风貌。引导全院师生领会“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激励青年学子深入学习、勇于实践。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工作委员会:
主 任:罗国文
副主任:林少菊
委 员:刘劲青 刘会中 谢 军 戴 宁 刘佑生
李先波 陈庆祥 李 钢 何宝林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刘佑生
副主任:高 军
成 员:史伟奇 蔡炎斌 刘武阳 莫明琪 胡晓光 皮华英
唐龙新 刘尧富 高 林 石 政 杨崇建
来国清 杨 菁
工作人员: 曹 丹 颜海燕 邓文辉 阳志国 唐 剑 孔志强 彭红超 邓金洲 肖锦阳 张子闰
三、活动内容
(一)“祖国在我心中”合唱比赛。
11月4日下午在警体馆组织“唱响中国梦”合唱比赛暨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二)开展第三届“传承经典、书香警院”读书交流活动。
11-12月,组织全院学生第三届“传承经典、书香警院”读书交流活动。学生通过阅读一本经典书籍来谈自己的阅读感受,对书中人物进行评论分析,可以自我创新,加入音乐、舞蹈等艺术更好的诠释对所读书籍的感受。
(三)开展第四届中公杯“警院之星” 评选、评比活动。
11-12月集中在学生中组织“警院之星”的评选、评比等系列活动。挖掘、树立学生身边的榜样,并通过校报、校园网络、广播、板报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全体学生学习。
(四)“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演讲、征文活动。
11月,在学生中开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演讲、征文活动。
(五)书法、摄影艺术作品展。
在全院师生中征集优秀摄影作品,进行评选,并于12月在艺术展厅集中展览。
(十)社团活动月
将11月定为学生社团活动月,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组织社团开展主持人、器乐、歌手、辩论大赛等10个左右的精品活动。力争校园内“天天有欢歌笑语、周周有精彩活动”。
(十一)2016年元旦晚会暨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给青年学生一个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12月28日举办2016年元旦晚会暨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要求
1.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4个,奖金600元。各项具体活动的奖励由相关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另行下发方案。
2.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团总支,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成绩突出。
五、各部门职责
1.院团委:负责本次文化艺术节工作的总协调;负责制定文化艺术节总方案及各项具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活动、评比、比赛编排等工作;负责场地安排,奖品、器材等物质准备。
2.学工处:参与实施各项活动、评比、比赛;组织并督促有关大队、区队按照方案的要求参加各项活动、评比、比赛;负责全院性大型活动中学生观众的组织和座位安排。
3.后勤处:负责饮食文化周的策划与技术支持。为各项活动、评比、比赛提供后勤保障。
4.现代教育中心:负责艺术节相关活动的摄像,并对相关资料进行编辑和存档。
5.宣传处:负责艺术节相关活动的照相和宣传报道。
6.招生就业处:负责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的策划与技术支持。
7.保卫处:负责大型活动时的交通指挥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活动现场秩序维护。
8.各学生大队团总支:组织本大队学生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评比、比赛。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校园文化艺术节的相关工作,确保本次校园文化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
2.院团委在各项活动开展前应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
3.院团委及各团总支务必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各项活动,并为参与活动的个人和团体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支持。
4.校园艺术文化节期间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2015年10月13日